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做好线上教学
质量监控与督导工作的通知
院质评[2020]3号
各学院:
遵照学校4月份的月度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加强线上教学督导,进一步保障线上教学质量,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实施方案》(鄂二师院行发〔2020〕5号)《关于教学督导疫情防控期间线上课堂监控的通知》(院质评〔2020〕1号),结合工作实际,现就相关工作部署通知如下:
一、工作主要内容
1. 全面检查线上教学基本情况。检查在线课程教学的实施情况,包括开课课程总门数、总课堂门次、在线教师总人数、学生总人次数、线上开课率、线上学生听课率等。
2. 全面检查线上教学基本条件情况。学生对教材持有率(包括电子版、教师提供的其他形式)、学生网络保障率(网络保障、电脑或手机保障)。
3.检查二级督导教学监控情况:线上督导人数、督导听课评价次数。
4.开展线上教学经验总结与示范推广。在学院范围内,加强教师思想的正确引导,挖掘在线教学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加强宣传和鼓励。
二、材料提交及要求
各二级教学单位填写《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疫情防控期间课程线上教学与监控情况统计表(1-8周)》(见附件)于4月17日前报质量评估处教学质量监控科,联系人:王敏,电话:13871302694,邮箱:61302976 @qq.com。
质量评估处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