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秋季学期青年教师教学成长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6-10-09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各位校级教学督导:

    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青年教师培养中的“传、帮、带”作用,提升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能力,经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教务处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督促导、以导促长、精准指导、全程跟进”的工作原则,聚焦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关键环节,促进青年教师快速站稳讲台、站好讲台,持续提升学校课堂教学质量。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教务处

协同单位:各二级学院、校级教学督导团

三、参与对象

    全体校级督导、近三年新进青年教师。原则上每位督导选定1—3名青年教师作为重点指导对象,指导周期为期一学年。

    四、工作安排

    (一)遴选结对。各位校级督导结合新进教师试讲点评情况,选定指导对象(优先选定督导所在院系或跨院听课学院的新进教师),填写《青年教师教学成长指导对象推荐表》,报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备案。

    (二)制定计划。督导与青年教师共同制定个性化指导计划,明确成长目标、指导内容、听课安排和改进重点。

    (三)随堂听课。督导参加试讲点评后,对每位指导对象每学期至少听课3次,重点围绕教学设计、课堂组织、语言表达、师生互动、课程思政、信息化教学手段和考核评价等提出具体改进建议。

    (四)全程跟进。督导每次听课后及时与指导对象沟通交流,关注其反馈改进,帮助青年教师持续改进课堂教学,形成“听课—反馈—改进—复听”闭环机制。

    (五)期末总结。学期末汇总指导记录和成长总结。

    五、督导职责

    切实发挥“传、帮、带”作用,在师德师风、教学规范、教学方法和教研素养等方面加强引领;坚持一人一策、精准指导,既肯定成绩,也指出问题,提出可操作的改进建议;

    全程跟进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改进情况,做好听课记录、反馈记录和复听记录;尊重青年教师专业发展规律,注重保护教师教学评价信息。

    六、青年教师及学院要求

    青年教师要主动向督导请教,认真备课、开放课堂、及时整改,按要求提交教学反思和成长记录;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青年教师教学成长工作,积极支持督导开展工作,为青年教师听课、观摩、研讨提供便利;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统筹协调;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教务处负责过程管理和材料汇总、指导监督和结果运用。

    七、时间安排

        2026年10月15日前,各位督导报送指导对象推荐表;2026年10月—12月,开展随堂听课、试讲点评、反馈改进和复听跟进;2026年12月31日前,督导报送指导记录表。

    八、材料报送与联系方式

    请各位校级督导按要求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邮箱。

    联系人:张黎。联系电话:027-52104580电子邮箱:43688854@qq.com。

附件:附件1.青年教师教学成长指导对象推荐表.docx

      附件2.青年教师教学成长指导记录表.docx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教务处

      2026年10月9日